时间: 2025-01-20 01:24:10 | 作者: 热销产品
1981年8月20日7时30分,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刑警队接到淮海中路派出所的报告:重庆南路某弄某号三楼的民居发生抢劫案。随即刑警队的侦查、技术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一开始,时年48岁的女被害人只说在家中遭到一名破门而入的歹徒的抢劫,但是对案发过程描述得含含糊糊、支支吾吾,像是有隐情不愿透露。于是,带队的刑警队队长特意让两名女侦查员将女被害人带回分局,吩咐开一间密室细细询问。
现场勘查发现,作为中心现场的女被害人居室内外均有大量被翻动的迹象,一台14寸黑白电视机和五瓶“茅台”、“五粮液”之类的名酒被搬到了晒台,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被搬走。技术人员在酒瓶的瓶身上提取到多枚指纹;在被翻动的五斗橱上发现一枚指纹;在被害人的床边的地面发现一枚鞋印和一把切菜刀,刀把上提取到半枚指纹。现场的地面上有多处被抹布擦过的痕迹,像是被擦掉的脚印。
中心现场的三楼的“老虎窗”被打开,说明犯罪分子是先爬上楼顶,然后再翻到进入晒台后从“老虎窗”入室,于是技术人员冒险上房检查瓦片,结果在瓦片上发现了和室内地面相同的鞋印,同时在屋顶山墙边发现一包还没有干透的衣服和一顶蓝布帽,经女被害人的女儿辨认:这些都不是自家的物品,说明是犯罪分子所留。
另一面,在两名女侦查员的反复开导下,女被害人终于含泪向她们控诉了一名犯罪分子在清晨3时左右从开着的“老虎窗”入室(因为天热,她开着“老虎窗”睡觉能凉快不少),对正在睡觉的她持刀威胁,并对她实施了,行奸后抢劫了三件(这里的“件”是布料的计量单位,一标准“件”的布料可以裁制10套衣裤)衣料,九条连衣裙、一只闹钟、100元现金、三件黄金饰品,一本自行车行驶证。在临走前,犯罪分子还用上海方言撂下一句狠话:“如果侬敢去报案,当心请侬切刀子(如果你敢报案,当心请你吃刀子)。”
女被害人担心自己被的事情被警察发现,让自己的清誉受损,于是就在犯罪分子走后用水洗了自己的,重新换了一套衣裤加以掩盖。
听闻女受害人被,两名女侦查员立即让分局法医对她进行验伤,发现被害人虽然经过清洗,所以没有提取到,但还是发现被害人的有充血,能确定女被害人遭受过。
女被害人表示:犯罪分子的样貌因为是在夜间,她没有看清,但她精确指出犯罪分子是个剃了光头的男青年。
邻居反映,女被害人一贯本分,以给人裁制衣裤为生,平时从来没有一点不端行为和不正常的异性往来。案发当时,她的丈夫在外地出差不在家,女儿当天在上夜班也不在家,仅仅女被害人一人在家独居。整个案发过程没有惊动楼下的邻居,邻居反映始终没听到三楼有异常声响,楼梯及楼下门窗均未曾发现有异常痕迹。
根据现场痕迹、遗留物和当事人的叙述,警方可以认定女被害人所说的主要事实确实无疑,这是一起上房顶后入室的流氓抢劫案件。从被害人提供的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作案手段、作案过程,以及现场遗留物的分析,判断犯罪分子可能是个在逃的服刑人员,理由如下:
案发时正值大夏天,一般人是不会头戴布帽的,因此被犯罪分子遗弃在现场的帽子应是犯罪分子为掩饰其光头之用。
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一包衣服尚未干透,且有明显不熟练的手工补丁,说明此人是单身汉,近期没固定的落脚场所。
犯罪分子从屋顶揭瓦入室,说明他善于攀登,既抢劫,又,还持刀威胁,逼迫被害人交出现钞、黄金,应是急需用钱,逃跑时曾用抹布擦去脚印,还用狠话威胁被害人,应该是个具有较多犯罪经验的老手,很可能是逃窜在外急于搞钱的亡命徒。
逃脱的服刑人员流窜作案,这是对社会治安、市民生活和人身安全危害极大的一类犯罪活动,所以尽快抓住凶手是当务之急。尤其是因为受害人自身的问题导致在案发后将近四个小时才报警,更加加大了抓捕的难度。
鉴于流窜作案有居无定所、流动范围大的特点,卢湾分局刑警队一面布置力量在分局辖区内控制赃物;一面向相邻的黄浦分局、静安分局、南市分局、徐汇分局以及邻近的长宁分局、普陀分局、闸北分局和杨浦分局的刑警队通报情况,请求协查。重点查戴着帽子,携带大量衣料和连衣裙并给予销赃的男子,同时对上述几个区的裁缝店,布店以及金饰品加工店等可能让犯罪分子进行销赃的场所进行控制。
南市分局刑警队的同志接到卢湾分局刑警队的电话协查通报后,立即积极行动起来,刑警队的侦查员深入到各派出所辖区进行缉查。
15时左右,南市分局刑警队侦查员老王根据队里布置的缉查要求正在他负责的十六铺辖区进行巡查,当他身穿便衣巡逻至新开河客运总站附近时,发现一个头戴草帽的人背着一个拎包正在向路人兜售一块尼龙衣料,就上前细看。发现这块衣料很像卢湾分局发来的协查通报上描述的被抢赃物,于是就装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问那人:“还有别的花样的吗?”
那人以为“生意上门”,大为高兴,于是立即从拎包里又拿出一块衣料给老王看,老王一看布料的花色,又是和协查通报上要求查实的赃物很像,笑容就不知不觉地显现在自己的脸上。
那人看老王面带笑容,以为他愿意掏钱买下他手中的布料,不由得也喜形于色。正在做数钱的春秋大梦时,没想到老王一把拉住他的胳膊,然后招呼正好巡逻到附近的一队联防队员将此人控制,然后将他“请”到小东门派出所进行盘问。一进派出所的门,老王一把将那人头上的帽子摘下,赫然露出一颗光溜溜的光头。
抖开那人的拎包,里面赫然有布料、衣裙、一只闹钟、三件金首饰和自行车本,这些都是协查通报上标明的被劫赃物,老王顿时乐得合不拢嘴,兄弟单位要求协查的犯罪分子被他给逮住了,一个个人三等功是跑不掉了。
于是,老王立即将这个“光头”塞进一辆长江750“边三轮”挎斗摩托车的挎斗,亲自押送往卢湾分局,鉴于协查通报上写明这人是个逃犯,为避免节外生枝导致这人在押送过程中再度逃跑,让自己的三等功飞走,谨慎的老王没有用手铐一铐了事,而是使用了麻绳将“光头”的手脚捆了个结实。一路押送平安无事,总算将人全须全尾地移交给了卢湾分局刑警队。
一开始,这个“光头”还试图耍滑头,只承认自己“投机倒把”的错误,而不承认自己有抢劫和的罪行,但这种负隅顽抗并没什么用,对这种“小把戏”,上海警察连“大记忆恢复术”都不惜的用,直接用证据说话。
先是叫来女受害人对缴获的赃物进行辨认,结果女受害人一看到赃物就很肯定的说就是她家的被抢之物,因为金首饰上面有她专门刻的“鸡心”形记号,而自行车本上的名字就是她丈夫的名字。
同时,技术人员摁取了“光头”的指纹、掌印和脚印,和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和鞋印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完全吻合,指纹和鞋印全都比对上了。这下就算这个“光头”一言不发,也照样可根据抢劫罪和罪判他。
“光头”的真名叫魏根发,上海本地人,从小就是“五毒俱全”,14岁的时候因为抢劫和被投入少管所劳教两年,解除劳教当年再度因为入室抢劫再度被劳教两年,18岁那年解除劳教后不到半年,又先后因为抢劫和两次被判刑,第一次因罪判刑三年,投入白茅岭劳改农场服刑,期间两次越狱逃跑但都被抓回,第一次被抓回加刑了半年,第二次被抓回加刑了一年。
1979年被释放后仅仅两个月,又因为抢劫罪被判刑五年,投入到军天湖劳改农场服刑。期间又几次试图逃跑,但都因为发现的早而被及时“掐灭”。1981年8月17日,魏根发终于成功锯断了脚镣,成功从军天湖劳改农场逃出后于8月19日傍晚潜逃回上海,打算在上海抢一票后乘船远逃。
8月20日凌晨开始,魏根发在重庆南路一带选择正真适合的作案目标,于凌晨3时左右爬上某弄屋顶,再从某号的晒台翻下,看见该号三楼屋内亮着灯,于是他就从“老虎窗”入室,后看见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熟睡,于是就从厨房拿了一把切菜刀,闯进女受害人的卧室持刀逼迫女受害人交出钱财和其他值钱物品,然后对她实施——
事后,魏根发原本想把电视机和五瓶白酒一起带走,但这体积太大、重量太重携带不便而被迫放弃,只携带了容易携带的布料、连衣裙、金首饰等物品逃走。
魏根发供认,他之所以选择在新开河地区销赃,是因为在销赃完成后就近去十六铺客运站购买船票后远逃。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公安机关行动神速,仅仅用了8个小时就把魏根发擒获。
最终,魏根发因抢劫罪和罪被加刑六年(抢劫罪三年,罪三年),并被押送回军天湖劳改农场继续服刑。